人员密集场所
检查发现火灾隐患
责令限期整改
限期届满,依法复查
被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处罚
01恩施市
恩施市消防救援部门在对万福国际商贸城某酒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占用消防电梯前室,擅自拆除前室、楼梯间隔墙和防火门;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影响安全疏散;走道安全疏散距离不符合要求;室内消火栓管网无水”的火灾隐患。针对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消防救援部门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恩施市消防救援部门依法给予该酒店罚款人民币陆仟陆佰元整的处罚。
02建始县
建始县消防救援部门在对业州镇一酒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故障未处理,图形显示装置故障;1#、2#消防泵组控制柜故障;厨房喷淋头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建立消防档案;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火灾隐患。针对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消防救援部门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建始县消防救援部门依法给予该酒店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的处罚。
03巴东县
巴东县消防救援部门在对信陵镇一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文化广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故障信息、屏蔽信息未处理,部分排烟风机无法远程启动;消防电梯前室设置的机械送风系统风机反转;在建筑最不利点开展消火栓系统压力测试,消火栓泵未启动;打开3号楼末端试水装置,5分钟内喷淋泵未启动;室内消火栓备用泵无法正常工作,喷淋备用泵空转;增稳压设施备用泵故障;部分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楼顶排烟风机控制柜未进行标识化管理;未开展自动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单位之间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的火灾隐患。针对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消防救援部门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巴东县消防救援部门依法给予该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的处罚。
安全事故,因小而生
火灾隐患,不能轻视
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不仅会加大诱发火灾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罚款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根本
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保障你我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