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
我市召开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推进会,
我市民政、司法、商务、教育等
12家成员单位联合开展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
11月底前全面完成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任务,
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市卫健部门
将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是否存在为未成年开展文身服务,不得审批同意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项目,并对有意愿“去除文身”的未成年人提供规范医疗美容服务。
商务部门
将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对美容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指导美容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民政部门
将认真排查有关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不得审批同意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
市场监管部门
将对全市经营范围中包含文身服务活动的市场主体进行认真排查,是否存在为未成年人文身现象,并进行整改。
教育部门
将对在校学生文身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排查,要引导学生做好文身消除处理工作。同时将未成年人文身危害相关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文明礼仪教育,提高在校学生对文身危害性的认识等。
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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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团委等部门将通过全面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未成年人法律法规,指导和支持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家庭监护责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理性拒绝文身。
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将结合各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依法调查处理、起诉、审理涉未成年人文身、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守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底线。
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开展专项行动,旨在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本次专项行动将持续至11月,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专项行动。
通过集中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有针对性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督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积极主动、责任不落实不担当的地方和单位将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