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今年的补贴范围为
补贴期限内,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咸宁市内购买新车并在市内上牌的,可申请补贴。
报废或转出的湖北号牌旧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17年1月1日之前,且2022年6月1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上日期均不含当日。
补贴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如活动日期另有公告的,按新公告执行。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购买新车合同日期、新车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贴期限内。
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并获得行驶证后及时提交补贴申请,日期须在2023年1月31日前。
消费者可以这样获得补贴
1.《通知》明确,属于补贴范围内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旧车,到咸宁市内的厂家授权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处购买新车后,由经销商协助完成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登记。个人消费者在市内上牌后,及时到协助完成信息登记的经销商处,按规定提交申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所需申请材料。经销商按规定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转账至符合条件的购车居民(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
各县(市、区)和咸宁高新区科经局将通过审核的车辆数量和补贴金额汇总报至市经信局,由市经信局统一报送到省经信厅。咸宁市内的厂家授权经销商名单将由省经信厅发布信息为准。
2.个人消费者申请补贴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新车购车合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机动车行驶证等。个人消费者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经查实的个人消费者或串通他人及经销商等提供虚假信息或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咸宁市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经销商名单(扫描二维码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