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确保我县打击整治取得实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从2022年4月起,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普通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
二、线索征集要求
(一)提供线索要尽量详实,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以便调查核实。
(二)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警方将对提供线索人员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线索提供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惩、从重处罚;对包庇、纵容犯罪嫌疑人,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网上举报: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
2.电话举报:110(24小时值班)或0715-2393226;
3.信件或当面举报: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洋都大道75号通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政编码:437600。
(二)倡导实名举报,匿名举报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专项行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