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帮我解决了难题,对这个处理结果很满意,辛苦你们了。”近日,阮先生向咸宁问政栏目组来电致谢。
3月28日,市民阮先生向咸宁问政栏目组反映,2021年,他因工受伤住院一周,休养15天,期间生活费、工资都没有,找过公司多次,但是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接到投诉后,问政栏目组立即与咸安区人社局联系。该局随即开展调查。据介绍:2021年5月18日,阮先生在远升建筑公司承接的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务工时,出现了事故伤害,经调查核实后,区人社局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
据了解,阮先生受伤期间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部垫付,出院后,阮先生提出了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赔偿诉求,区人社局告知阮先生,该程序需由他提交申请资料,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依法确定停工留薪期,再经过咸安区人社局经办机构社保局待遇审核后,方能确定具体的停工留薪期待遇。阮先生认为其工伤是小伤,构不成伤残级别,便没有提交申请资料,希望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用人单位也同意协商解决,于去年底支付了20000元赔偿金,还欠阮先生3000元没有付清。
在记者的协调下,区人社局工作人员随即与远升建筑公司负责劳务的董经理进行了沟通,对其宣讲工伤政策法规,协商解决办法,董经理承诺近期内与阮先生取得联系,并支付赔偿余款。阮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来源:云上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