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作为从事客运服务的专业人员,承载着乘客的生命安全,应该严格遵守职业操守,不能有一丝懈怠。可近日,咸宁一的哥涉嫌醉酒驾驶出租车发生意外,最后落得自砸“饭碗”和面临刑罚的下场。
1月9日21时15分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出租车撞坏护栏的事故,接到警情后,城区大队事故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设置警示标志、采取临时管制措施、清理现场并引导过往车辆避让。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出租车司机陆某身上有很浓烈的酒味,遂对其进行进一步核查。
经血液酒精检测,陆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81.5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陆某交代:他中午在家喝了酒,当晚上夜班时,为躲避查出酒驾喝了几瓶红牛。当晚21时许,驾驶出租车由温泉路中心花坛沿淦河大道往三号桥方向行驶,行至淦河大道家联超市前,因分心接打电话,未观察路况,导致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上左侧方的交通护栏。
根据交通道路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营运车,由交警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