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注」重要通知!事关潜江人婚姻登记!)
潜江市民政局
为满足5月20日群众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避免人员扎堆,保证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按照“预约办、错峰办”的原则,疫情期间原则上只接待预约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婚姻当事人可在鄂汇办APP上预约,由婚姻登记处登记备案,并按照备案顺序合理安排婚姻登记时间。(一)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必须与实际婚姻状况相符,即未婚、离婚(需法院判决书和生效证明或“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丧偶(需原配偶的“死亡证明”),3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二)离婚申请:当事人双方提供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登记: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准备近期2寸单人免冠照片各2张、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办证当场签名)一式3份。(三)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婚姻档案”或 “婚姻登记相关证明”、补领结婚证需3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需2张2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四)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证由于情况复杂,请电话咨询(0728-6251606)。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请婚姻服务对象务必戴口罩在预约时间进入办理场所,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配合工作人员的询问和体温检测并出示湖北健康码绿码(灰码需提前转绿码)、行程码(行程码带星号需落地三天两检核酸阴性证明),谢绝陪同人员进入。5月20日只是一年中平凡的一天,幸福的婚姻生活,取决于夫妻恩爱、宽容相待,每一天都是好日子。敬请广大市民尽可能错开疫情期间高峰期进行婚姻登记,减少登记场所人员往来和聚集。疫情当前,身体健康高于一切,请当事人积极配合!确因疫情防控给您带来的不便,请予以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