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纠树并举,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积极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还清白者清白,保护了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激励了党员干部轻装上阵、奋发有为。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沙洋县曾集镇卢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2025年4月,卢某在曾集镇机关大院与他人发生纠纷,殴打前来劝导的曾集镇人大主席陈振金。因担心曾集镇派出所不能公平处理,遂捏造其被陈振金等人殴打的虚假事实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2025年5月,经沙洋县纪委监委核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同年6月,沙洋县公安局曾集派出所对卢某进行批评教育。
二、京山市宋河镇杨家台村村民龚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2024年5月以来,龚某某因对粮食补贴发放有异议,且与杨家台村无职党员熊某某存在个人矛盾,龚某某多次、多方位虚构熊某某违规集资修路、异常发放西气东输项目补贴、粮食补贴发放弄虚作假等问题。2025年7月,经京山市纪委监委、宋河镇纪委核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同月,京山市公安局宋河派出所依法对龚某某予以训诫。
三、关于对沙洋县官垱镇党委副书记李志勇失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5年4月,群众许某某反映李志勇串通村干部私自买卖其苗木并私吞卖苗款的问题。经沙洋县纪委监委核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5年8月,沙洋县纪委监委对李志勇受到失实举报问题进行了当面澄清。
四、关于对钟祥市胡集镇罗山村原驻村第一书记江克富失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5年4月,群众匿名反映“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钟祥市胡集镇罗山村工程没有经过招投标、审计及集体研究,驻村干部私自找人承接工程套取乡村振兴项目专项资金”的问题。经钟祥市纪委监委核查,上述工程项目均按照“四议两公开”、编制项目方案、项目立项审批、签订施工合同、项目施工监督、建设项目验收、村级公示等流程开展,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5年7月,钟祥市纪委监委以书面形式对江克富受到失实举报问题进行了澄清正名。
五、关于对京山市永漋镇原城建办主任杜东失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4年9月,群众刘某某反映杜东虚假回复12345市长热线信访的问题。经永漋镇纪委核查,刘某某多次拨打12345市长热线反映自来水公司增加水费的问题,时任永隆镇城建办主任杜东经核实后如实向刘某某和相关单位予以了回复,刘某某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5年4月,永漋镇纪委以书面形式对杜东受到失实举报问题进行了澄清正名。
六、关于对东宝区马河镇院子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严钢失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4年12月,群众毛某某反映严钢砍伐村民自留山树木、霸占村民财产的问题。经马河镇纪委核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该林地存在权属纠纷,2025年1月24日马河镇平安建设办组织院子河村委会及相关群众就林地权属纠纷问题进行了调解,目前毛某某诉求已得到解决,并对结果表示满意。2025年2月,马河镇纪委对严钢受到失实举报问题进行了当面澄清。
诬告陷害行为严重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干扰信访举报秩序,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必须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省《诬告陷害行为联合治理行动方案》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诬告陷害行为联合治理,坚持“查诬”“澄清”一体推进,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关心关爱干部浓厚氛围。坚持综合施策,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党员群众实事求是、依法有序反映问题,为加快建设汉襄宜“金三角”协同发展重要节点和全省支点建设重要增长极创造安全稳定的信访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