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漳河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文件精神,保护漳河一库清水,同时强化自用船舶管理、确保水上交通安全,漳河镇先行先试、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农村自用船舶登记工作。
宣传到位,营造浓厚氛围。结合8月份“保护环境、禁止游泳”宣传劝导活动发放倡议书,大力倡导“禁止驾驶游艇、保护母亲河”。同时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中,重点检查涉客类船舶安全状况、消防救生和防污染设备配备情况,进一步推动群众对规范船舶管理、减少污染排放的要求入脑入心,形成共识。
先行先试,探索创新方法。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整理形成了农村自用船舶“一船一档”工作台账,首先在肖岗村开展农业生产自用船舶登记试点。每艘船配齐消防救生设备(灭火器、救生衣、救生圈)和防污染设备(垃圾箱、污油桶、接油盘、吸油毡),与船主签订《自用船舶安全承诺书》,并拍照登记,建立“一船一档”。岸边还专门设有船舶油污回收点和勾臂垃圾箱,方便转运污染物。
加强统筹,凝聚工作合力。联合新区海事、环保部门合力推进自用船舶登记工作。8月初,漳河镇邀请新区海事局到试点村肖岗村开展业务指导,专业执法人员到农业生产自用船舶上查看,指出消防救生和防污染设备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漳河镇负责同志详细说明了今后农村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的工作方向,与海事部门达成了共识。
借势借力,提升监督实效。漳河镇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发动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做好做通自用船舶船主思想工作,督促船主按照标准配齐消防救生和防污染设备。同时,还邀请东宝区检察院到工作一线实地踏勘,汇报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主动接受执法部门监督,既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又进一步提醒船主自觉落实环保措施。
下一步,漳河镇将以肖岗村试点为样板,稳步推进农村自用船舶登记工作,做到辖区自用船舶情况底数清、情况明,为后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夯实基础,推进漳河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