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文震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6月28日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文震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文震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6月28日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水双同志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屈家岭人民法庭庭长;
魏照兵同志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吴林周同志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苏华同志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胡少魁同志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免去:
水双同志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魏照兵同志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吴林周同志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万玲同志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胡少魁同志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屈家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克新同志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艳春同志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6月28日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朱建桦同志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