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门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202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将《荆门市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等18件规范性文件纳入年度制定计划,明确了起草单位、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
《通知》要求,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班专人,严格按照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实施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时限计划,确保文件质量和时效。在文件起草(修订)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广播电视、报刊等线上线下平台,开辟专栏,公开征求意见。要拓宽市场主体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渠道,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要组织专家进行科学分析研判,对合理的予以采纳,对意见分歧较大的,在上报草案时予以说明。起草部门要及时将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及有关材料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并保证材料的完备性和规范性。市司法局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程序、内容等,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着力提高审核质效。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通知》强调要强化计划执行,加强计划的刚性约束,对未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予发文;确需发文的,须经市政府审批后制发。各起草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起草任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或要求取消计划项目的,应提前1个月向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对无故未按规定完成计划项目的起草部门予以通报。(记者秦文 通讯员蒋妮君)
202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