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昌市西陵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改造
(果园二路、果园三路段)项目施工期间
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配合宜昌市西陵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改造(果园二路、果园三路段)项目施工,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相关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路段
西陵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改造(果园二路、果园三路段)项目共分为两个区域施工,其中果园二路施工区采取不同节点不同方式封闭施工。
第一施工区:
果园三路(夷陵大道路口至万佳城市花园东北门段)
第二施工区:
1.果园二路(夷陵大道路口至长客小区东南门段)
2.果园二路(长客小区东南门至东山大道路口段)
二、管制时间
第一施工区:
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10月10日
第二施工区:
1.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8月10日
2.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10月10日
三、管制措施
第一施工区:
果园三路(夷陵大道路口至万佳城市花园东北门段)采取半幅封闭施工,临时取消路边机动车停车泊位导改为单向(夷陵大道往东山大道方向)一车道,保留施工区域小区、单位进出口通道。
第二施工区:
1.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8月10日期间,封闭果园二路(夷陵大道路口至长客小区东南门段),禁止过境车辆沿果园二路由东山大道往夷陵大道方向通行,保留长客小区东南门进出通道,临时取消路边机动车停车泊位,果园二路(长客小区东南门至东山大道路口段)调整为双向一车道通行,该路段上小区、单位车辆经果园二路东山大道路口往返通行。
分段施工,第一次占道如图所示,占道时间约30天。施工完成后,拆除此段围挡再继续下一段施工。
2.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10月10日期间,果园二路(长客小区东南门至东山大道路口段)采取半幅封闭施工,临时取消路边机动车停车泊位,保留路段小区、单位进出口通道和单向(东山大道往夷陵大道方向)一车道通行能力。
分段同时施工,第二次占道如图所示,占道时间约60天。施工完成后,拆除围挡。
四、绕行提示
果园三路、果园二路排水管网改造施工期间,路幅变窄,部分节点交通组织改变。为保障广大市民日常出行安全有序,现将管制期间有关安全提示如下:
1.途经果园三路(夷陵大道路口至万佳城市花园东北门段)施工区域的车辆,务必按照现场交通标志指示,减少慢行、注意观察、有序通过。因该路段受施工影响,道路通行空间变窄,路边机动车停车泊位临时取消导改为单向车道,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随意靠边停车阻碍道路通行。
2.果园二路(夷陵大道路口至长客小区东南门段)全封闭期间,周边小区、单位车辆出行可选择果园二路(长客小区东南门至东山大道路口段)东山大道路口往返。其他过境车辆可选择绕行东山大道、胜利四路、夷陵大道。施工期间道路可通行空间折减,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随意靠边停车阻碍道路通行。
3.果园二路(长客小区东南门至东山大道路口段)半幅封闭施工期间,途经车辆务必按照现场交通标志指示,减少慢行、注意观察、有序通过。
请所有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通告,服从现场交警指挥。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阻碍执法者,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涉嫌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7月8日
关于南苑809运河桥改造工程施工期间
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配合南苑809运河桥改造工程建设施工,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相关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路段
运河路(城东大道55号院24栋楼至南苑社区段)
二、管制时间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9月8日
三、管制措施
运河路(城东大道55号院24栋楼至南苑社区段)采取全封闭施工,禁止过境车辆沿运河路由港窑路方向往葛洲坝中学方向通行,同时打开城东大道55号院24栋楼旁小区入口匝道,将小区内部道路作为临时保通道路供车辆单向通行。
四、绕行提示
运河路(城东大道55号院24栋楼至南苑社区段)封闭施工期间,禁止车辆过境通行。为保障广大市民日常出行需求,现将管制期间可选择绕行路线告知如下:
1.运河路靠万苑新景及小区24、19、18栋方向路段的居民日常出行,可选择从24栋楼旁小区入口匝道进入,经小区内部临时保通道路往城东大道葛洲坝中学方向通行,途经车辆务必按照现场交通标志指示,减少慢行、注意观察、有序通过。
2.原经运河路往城东大道葛洲坝中学方向行驶的过境车辆,可选择绕行城东大道。
请所有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通告,服从现场交警指挥。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阻碍执法者,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涉嫌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