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高温持续。许多劳动者仍然坚守岗位,为城市运转奉献力量。为切实维护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大家能够在安全、健康、舒心的环境中工作,市人社局特别提醒您:
对企业的建议
1、合理调整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40℃时,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37℃-40℃时,室外露天作业累计不超过6小时/日,避开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且连续作业不超限•35℃-37℃时,需换班轮休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禁止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2、落实防暑保障措施•提供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在作业场所设置通风、降温设施,建筑工地等需配备临时休息凉棚3、足额发放高温津贴•6月至9月期间,按每人每天12元标准发放高温津贴,不得克扣或延期4、强化健康管理责任•组织在岗人员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等高温作业禁忌证的劳动者,立即调整岗位
给劳动者的暖心提示
1、明晰权益边界✓ 日最高气温≥40℃(红色预警)时,有权拒绝室外露天作业;✓ 37℃-40℃时,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缩短作业时间或避开气温最高时段,可拒绝冒险作业。2、做好自我防护✓作业时请佩戴好防晒护具,定时休息补水✓ 如出现头晕、恶心等中暑先兆,请立即停止作业,前往阴凉处休息,必要时及时就医。3、知晓维权渠道✓ 如遇高温津贴未发放、违规安排作业等情况,可通过湖北省劳动保障二维码在线举报,或拨打12333热线投诉。高温无情人有情,请用人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