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酒后不能开车
但也有不少驾驶人会忽视
“隔餐酒”或“隔夜酒”
这不,下面这位驾驶人
就被查个正着
6月21日,湖北武汉
汉阳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二中队
在琴台大道设卡
开展夜间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一辆车牌号为鄂A40***的小型轿车
沿琴台大道由西向东驶近检查点时
突然减速停车,形迹十分可疑
执勤民警立即上前盘查
发现驾驶员神情紧张
“请配合进行酒精呼气测试,
没问题即可通行。”
民警话音刚落
手中的快速酒精筛查棒便红灯闪烁
并发出“滴滴”的警报声
随后,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
驾驶员孔某呼气酒精含量
为49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孔某承认
其当天中午就餐时饮用了白酒
自认为间隔了七八个小时
酒精已经代谢完毕
加之离家较近
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
最终,民警依法对孔某
处以罚款2000元
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并对其驾驶证记12分
湖北交警提醒:
人体对酒精的代谢速度因人而异
且受多种因素影响
“隔夜酒”“隔餐酒”导致的
酒驾甚至醉驾案例时有发生
为确保安全
建议较为稳妥的做法是:
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以上
再驾驶机动车
宿醉后更是要间隔48小时以上
再驾驶机动车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