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
占用、堵塞、封闭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消防车通道
近期
湖北咸宁一足浴场所
因占用疏散通道
被依法处罚
事件详情:
今年4月
咸宁市咸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与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时
发现一足浴场所
西北侧疏散通道被堆放的大量杂物占用
严重影响疏散逃生
该场所为人员密集型场所
发生火灾时
如疏散通道不畅
就增加疏散逃生与灭火救援难度
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惨剧
该足浴场所占用疏散通道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消防监督员当场对场所负责人进行了宣传教育
填发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该场所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疏散通道堆放杂物
看似无伤大雅
但当意外来临
便会成为生命的“拦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