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重大犯罪检察条线检察人员素能,规范出庭支持公诉行为,保障依法正确履职,2025年6月4日至5日,武汉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重大犯罪检察条线听庭评议活动。本次听庭评议活动分为两场,由武汉市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主办,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和洪山区人民检察院重罪检察部承办,15个基层院重罪检察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与听庭并结合庭审情况开展评议。
第一场
6月4日,听庭评议活动以江汉区院办理的胡某贩卖毒品案作为观摩评议对象。该案系一起典型的“三无”毒品案件,紧密贴合当前武汉市毒品犯罪新态势和司法实践难点,具有较高的实战练兵价值。庭审中,公诉人紧扣犯罪构成要件对被告人进行针对性讯问,逻辑清晰,重点突出。在举证质证阶段,针对“三无”案件证据特点,采用“先直接证据、后间接证据”的分组示证模式,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进行充分阐述。在法庭教育阶段,公诉人从吸毒对个人身心的戕害,到毒品犯罪对家庭、社会的严重危害,由表及里,情理法交融,引导其重塑法治观念。被告人胡某当庭认罪悔罪,表示将痛改前非,不再沾染毒品,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庭审结束后,评议活动在江汉区院开展。公诉人黄可介绍了办理和选取该案的背景,办案民警详细阐述案件线索来源、侦破过程,承办法官重点分析简易程序案件的审理要点。在点评交流环节,市区两级院检察官组成的评议组化身“质检员”,围绕出庭规范、文书质量、庭前准备、庭审驾驭、指控效果等进行集中评议。“庭前准备较充分,出庭预案详实完备”“庭审驾驭能力较强,讯问重点突出”......在充分肯定公诉人出庭效果的同时,评议员们也直指不足,为公诉人全面提升能力精准“开方”:“法律文书的表述还要进一步规范”“量刑情节的论证过程还需进一步加强”......
第二场
6月5日,听庭评议活动以洪山区院办理的一起抢劫、盗窃案件作为观摩评议对象。庭审中,被告人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抢劫罪犯罪事实拒不认罪。针对庭审情况,公诉人紧扣犯罪构成要件层层发问,有条不紊地围绕案件事实、聚焦争议焦点,分层分组举证质证,并同步开展多媒体示证。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从犯罪构成、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并针对被告人犯罪行为对被害人个人、家庭及社会造成的危害等方面开展法庭教育,展现了较为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良好的临场应变能力。
庭审结束后,评议人员在洪山区检察院开展了座谈交流。会上,该案承办检察官刘娜分享了案件办理经过及特点,侦查人员介绍了该案侦查难点和侦破过程。洪山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余翠兰围绕法检两家相互配合制约、深化机制建设及公诉人庭审节奏把控等方面等发表意见。随后,参会人员围绕法律文书制作、庭审整体效果等方面展开了全面深入的评议。“公诉人仪表规范、语速适中,举证详略得当,能积极回应辩护人提出的意见。”“本案办理存在一定难度,建议公诉人在讯问时围绕争议焦点灵活运用讯问策略,对辩护人提出的意见分类予以答辩。”“此次组织公安干警参与听庭,以观摩方式开展检警同堂培训,能够最直观反馈侦查环节的难点和痛点问题。”既肯定了公诉人庭审中的诸多亮点,也针对存在的不足坦诚交流。
武汉市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田宁充分肯定了组织开展本次听庭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她指出,通过“实战观摩+联席复盘+集中评议”的模式,不仅检验了公诉人的出庭实战能力,促进了武汉执法、司法机关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中的沟通协作与共识凝聚,更在全市重罪检察条线营造了“比学赶超”、钻研业务的良好氛围。希望各基层院重罪检察部门充分发挥听庭评议活动的带动作用,抓好公诉能力建设,加强公诉人才培养,强化检察人员的证据审查运用能力、法庭应变能力,将其作为提升办案质效、锻造过硬公诉队伍的重要抓手,以高质效履职为平安武汉、法治武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