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5日,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有关党员干部违规聚餐饮酒,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4月4日,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张建(曾任湖北省黄梅县委常委、下新镇党委书记)返回湖北老家祭祖,位于金牛区的中铁二局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黄小松安排该公司接待人员向明辉到武汉租用车辆、携带酒烟为张建提供服务。
当日,张建联系下新镇政府原二级主任科员殷士国(已退休),商定邀请原同事聚餐。
4月5日中午,张建、殷士国和黄梅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罗盘军,黄梅镇人大主席桂黎军,黄梅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陈贤龙,下新镇财政所所长商敏等人在某餐馆聚餐。罗盘军先行离开后,黄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波和濯港镇党委副书记陈浩到达餐馆聚餐。除陈贤龙、商敏、向明辉、殷士国及其妻外,其余聚餐人员饮用向明辉提供的高档白酒。餐费由向明辉、殷士国支付。
当日下午罗盘军死亡,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4.35毫克/100毫升,诊断结果系心源性猝死。
事后,黄梅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潘郭华隐瞒张建和黄梅县多名党员干部违规吃喝等信息,经黄梅县委书记马梁同意,报送黄冈市委办公室。
黄冈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余友斌修改报告时,隐瞒张建真实身份,删除聚餐人员数量等信息,对由谁付款模糊化处理,经黄冈市委书记李军杰同意后,上报省委办公厅。
问题发生后,湖北省、四川省纪委监委和中国中铁纪委提级办理,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理处分。给予张建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给予殷士国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照二级科员调整退休待遇;给予黄小松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给予桂黎军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给予王波、陈浩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给予陈贤龙、商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潘郭华、余友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李军杰对上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马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报送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未及时、准确上报罗盘军非正常死亡事件情况,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梅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建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给予其诫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