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调解书确认的千万巨额债权,竟是当事人精心编排的“剧本”;刚成立的空壳公司,两天后便成为“债主”提起诉讼……近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一起由虚假诉讼引发的民事监督典型案例,揭开了当事人恶意串通虚构债务的真相。
这起典型案例的曝光,源于2021年武汉市某区检察院收到的一起举报。举报人声称在某房产公司购置了一处商铺,本憧憬着未来的商业蓝图,不料却等来房屋合同被冻结的消息。经打听,该房产公司深陷债务漩涡,商铺交付成了泡影。经检察机关深入调查,一场横跨十余年的虚假诉讼骗局浮出水面。
蹊跷的“火速”调解与执行
顺着举报线索,检察官将目光投向了2008年的一场债权转让纠纷。当年12月3日,成立仅十余天的某投资咨询公司,将某房产公司告上法院,声称受让了程某等三人对房产公司高达3800万元的债权,追讨无果。
案件进展的速度令人匪夷所思:12月3日立案受理,12月5日调解书便出具,从立案到出具文书仅48小时;更蹊跷的是,调解书约定的12月8日还款期限刚过,投资咨询公司便在12月11日火速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当天立案,12月23日就查封了房产公司的房产。
检察官反复核对日期——从起诉到查封房产,整个流程仅用了20天。这一系列操作快得如同按下“加速键”,但庭审记录却异常简洁,双方对巨额债务没有丝毫争议。在查阅完卷宗记录后,检察官初步判定,“如此反常的‘高效’,背后肯定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多重证据锁定虚假合谋
随着检察机关的深入调查,一个精心编织的虚假诉讼逐渐清晰。检察官发现,原告为规避管辖,将3800万债权拆分成5起诉讼(当时区级法院只能受理800万元以下案件),而在其中一起诉讼中,原告声称被告已偿还20万元,却拿不出任何还款凭证,刻意将标的额压至800万以内。
继续调查,原告投资咨询公司于2008年11月21日注册,注册第二天就与程某等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而公司股东不过是程某和房产公司找来的“傀儡”,且多年来从未开展实际经营,纳税记录全与房产交易相关,俨然是为诉讼量身定制的“空壳”公司。
庭审过程同样疑点重重。双方对3800万债务没有任何争执,调解异常顺利。其中2500万号称现金交付,却找不到任何取款、转账记录,其余转账款项也与本案毫无关联。
为核实真相,检察官来回奔波,调取大量银行流水、工商登记等证据,终于戳穿了这场精心策划的虚假诉讼闹剧。原来,房产公司与程某等人早有勾结,他们以收购银行不良资产名义,凭空捏造3800万债务,成立投资咨询公司提起诉讼,妄图通过法院调解将虚假债务 “合法化”。
检察监督捍卫公平正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基于此,我们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恶意串通案件。”检察官在抗诉意见中表明,“当事人企图通过虚假调解侵害其他债权人权益,严重破坏司法秩序。”
区检察院提请抗诉后,2023年8月,武汉市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就5起诉讼涉及的5份民事调解书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后者指令区法院再审。2024年4月,区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判决撤销5份民事调解书,驳回投资咨询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司法程序绝非投机者的工具!”检察官表示,“案中原被告的行为既违背《民法典》倡导的诚信原则,又触犯《民事诉讼法》禁止虚假诉讼的规定。任何企图利用司法程序“钻空子”的行径,妄图通过不正当手段攫取非法利益的操作,都将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