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恩施市十一届人民政府5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了《关于城区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和政策优化有关事项的通知》(恩市发改〔2025〕5号),拟对恩施城区自来水供水价格进行调整。一、水价调整实施范围及时间(一)实施范围: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共管网供水范围内的各用水单位和个人。(二)实施时间:自2025年4月24日起执行,按调整后政策结算水费。二、用水价格调整(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执行阶梯水价。第一阶梯水价由2.00元/立方米调整为2.34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价由3.00元/立方米调整为3.54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价由6.00元/立方米调整为7.12元/立方米。(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和居民合表用户用水价格由2.20元/立方米调整为2.58元/立方米。(三)非居民用水价格由2.82元/立方米调整为3.32元/立方米。(四)特种用水价格由3.80元/立方米调整为4.49元/立方米。注:调整后的各类供水价格,均不包含水资源税(0.0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居民用水0.95元/立方米,非居和特种用水1.4元/立方米)、垃圾处理费(居民:7元户/月)。三、居民用水阶梯水量调整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下用户,第一、第二、第三阶梯年用水量上限由“每户300(含)立方米以下、301-600(含)立方米、600立方米以上”调整为“每户240(含)立方米以下、240-360(含)立方米、360立方米以上”。人口超过4人的用户每增加1人,各级阶梯年用水量上限分别相应增加60立方米。四、咨询电话广大市民若对水价调整存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恩施市自来水公司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0718-9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