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相关家庭困难证明,只提供个人银行卡信息,就能领取上百万“扶贫款”。这种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泼天富贵”,居然有人信了。近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多起涉诈案件。犯罪嫌疑人罗金花(化名)为贪图巨额“扶贫款”,甘愿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结果钱未到手,人已触犯刑律。“在很多涉诈案件中,当事人都觉得自己不会被骗,都抱有侥幸心理,心想万一是真事,自己能白拿数百万元巨款;即使被骗,最坏的结果不过是损失一张银行卡和几十块钱,不至于再承担什么风险。”在谈及一起因贪图巨额“扶贫款”,心甘情愿成为诈骗分子帮凶的案件时,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检察官朱莉说道。2024年8月,罗金花通过社交媒体认识了一位网友。“刚开始,他请我帮忙下载一款APP。我没多想就答应了。”在该网友指导下,她下载了一个名为“乡村振兴”的手机APP。此后,APP内有自称扶贫办的工作人员与罗金花私聊,让其提供个人家庭情况及身份信息,并称罗金花符合领取扶贫款的条件,将很快向她发放150多万元的“扶贫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消费。但是,在此之前罗金花需提供一张能够正常使用的非“四大行”银行卡信息,并做好保密工作。面对“泼天富贵”,罗金花又急需用钱,便抱有占便宜的侥幸心理。在未核实清楚对方的身份和APP真实性的情况下,罗金花按要求发送了自己的银行卡号。此后,对方又以银行卡流水不足,需包装流水方便后期放款为由,要求罗金花配合将汇入她的银行卡的资金取现后,再汇入指定账户。罗金花明知汇入银行卡的资金来源不明,在银行柜台取现时工作人员也告知她银行卡出借给陌生人存在洗钱或转移涉诈资金的犯罪风险,但她为了尽快领取巨额资金,仍按要求将来源不明的资金5万元汇出。罗金花没有等来钱,却等来了一双从天而降的冰冷的手铐。被捕后,罗金花很快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作为公诉机关,江岸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被告人罗金花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金花协助他人将资金转移,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罗金花受上线指示实施犯罪行为,在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此外,被告人罗金花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罗金花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承办检察官提醒,随着国家乡村振兴各类惠民兴业政策的推进,诈骗分子利用某些公众对扶贫工作的关注和政策理解的偏差,制造虚假的扶贫资金信息,以此行骗。对于网络中无需提供相关家庭困难证明,便能领取上百万“扶贫款”的信息,公众应格外注意在网络上谨慎交友,从正规平台下载手机APP,甄别工作人员的身份,切勿随意填写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重要个人信息。最重要的是,无论以何种理由出借个人使用的银行卡、手机卡、金融账户等,若提供的银行卡参与“扶贫款”诈骗进行了收款或者取现,可能涉嫌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