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火灾后,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不仅燃烧速度快,还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从而危害到周边人群的生命安全,火灾隐患极大!”
近日
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
一处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的“幼儿园”
综合楼六楼被予以临时查封
事情详情:
2025年2月26日
恩施州宣恩县消防救援大队
消防监督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
宣恩县直机关幼儿园
综合楼六楼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搭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以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相关条款
消防部门决定对该单位
综合楼六楼予以临时查封
查封过程中,消防监督员依法告知单位负责人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要求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抓紧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在查封期限内尽快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临时查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未消除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再次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泡沫夹芯彩钢板建筑发生火灾
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尤其是宿舍、医院、校园、仓库等场所
案例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