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鄂州
一辆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突发车祸
车辆瞬间冒烟起火
危急时刻
他们飞奔而来
监控画面显示
2月19日
鄂州街头发生这样惊险一幕
一辆小轿车因交通事故引发自燃
更令人揪心的是
此时轿车驾驶员仍在车内
无法自行脱困
两位路过的司机见状
第一时间飞奔而来
合力扑灭了火势
并将被困驾驶员安全救出
及时避免了火势带来的二次伤害
事件回顾
当天13时40分,武汉风韵出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司机周晶驾驶网约车鄂GD11109载客途经事发路段,等候红灯的同时,突然发现前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随即车头腾起浓烟,火苗瞬间窜出,车内传来急促的呼救声。她毫不犹豫地对乘客说:“我把你放这里,我要去救人,我车里有灭火器,请您稍等!”随后迅速拿起灭火器冲向事故车辆。
与此同时,鄂州雅达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司机陶华兵驾驶巡游车鄂GT0387经过,也立即加入救援。烈焰灼人,浓烟刺鼻,但二人毫不退缩。接受过公司多次培训和消防演练的周晶,熟练操作灭火器,精准压制火势;陶华兵则抓紧时间,极力打开变形的车门,将受伤司机搀扶至安全地带。直到救护车抵达,确认伤者安全,二人才默默返回车上,继续投入运营。
这段视频被发到网上后
迅速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大家纷纷表示
危难时刻,方显英雄本色
为两位英雄司机师傅点赞
2月23日
鄂州消防特别邀请两位英雄司机及家人
来到寿昌大道消防救援站
授予二人“消防勇士”荣誉称号
并颁发荣誉证书
送上精心准备的消防小熊等文创礼品
对于他们挺身救人
正确处置初起火灾的正能量行为
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褒奖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我们应时刻保持警惕
将火灾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同时消防部门也倡导
18岁以上市民朋友
在面对突发起火事件
向他人伸出援手之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在必要的情况下
应第一时间拨打119求助
最大限度帮助求助者
他们立足岗位默默奉献
却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
让我们一起
为这两位司机师傅点个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