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元宵节当晚
武汉经开区交通大队事故中队
民警辅警在后官湖南路
全力二路至全力三路路段开展
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21时30分左右
一辆黑色大众牌轿车
在距离执勤点百余米处突然停下
引起了执勤民警席斯远的注意
他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司机康某半摇下车窗
声称自己突发心悸
无法继续驾驶
打算等状态缓和
尽管康某声称身体不适
席斯远并未放松警惕
在简单询问病情后
席斯远提出送医建议
但康某坚称不需要去医院
并表示自己此前也有类似症状
但从未就医或携带药物
只需休息即可
现场民警主动提出
为康某提供帮助
但康某却数次以
各类理由推托拒绝
这让席斯远不禁怀疑
其存在酒驾嫌疑
席斯远觉得不对劲
要求康某主动配合检查工作
可当康某打开车门时
一股很大的酒味就飘了出来
席斯远与辅警孟旭见状
立刻使用快速酒精检测棒进行检测
证实康某存在酒驾违法行为
随后他们迅速将康某带至检查点
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再次检测
结果显示为72mg/100ml
已达到酒驾标准
面对铁证康某终于坦白
他承认自己在元宵节当晚
因禁不住亲朋好友劝酒喝了白酒
随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
看到前方交警查酒驾
便提前停车并谎称“心悸”
试图蒙混过关
实际上身体并无大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警对康某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
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