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图省事、存侥幸
随意横穿道路、闯红灯
不仅严重扰乱交通秩序
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给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
带来巨大威胁
近日,湖北潜江
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
沿广华一桥机动车道由西往东
行驶至234国道江汉油田总医院门前
红绿灯路口(兴阳线1851KM+600M)处
闯红灯通行时
与汪某某驾驶的鄂A2F***号
小型普通客车
发生碰撞
造成王某某受伤
二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该事故中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王某某
负全部责任
湖北交警提醒:
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影响自己
甚至是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乘电动自行车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不闯红灯
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