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检察建议“回头看”工作,旨在进一步巩固检察建议成效,强化精神类药品监管,严防药物滥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检察官们实地走访了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的接诊室和药房窗口,详细了解了该中心在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在接诊室,检察官们发现该中心已建立了“双录入”制度,对患者及代开人信息进行电子化管理,并定期开展患者数据对比、分析,及时排查风险,从源头上杜绝药品滥用和非法流通。
在药房窗口,检察官们向负责药师询问了药品的储存、调配和处方管理情况。据药师介绍,该中心对精神药品处方建立了详细台账,定期开展处方评查,严格审查用药患者的身份信息和临床诊断材料,重点核查一人代取多人药物的情况,确保药品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此外,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还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同时,该中心还设立了惩处机制,对违规违纪开具药品等行为严格问责和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在座谈会上,检察官们与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及医务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检察官们结合办理的相关案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涉及精神药品管理的法律条款、医务人员涉罪风险进行了讲解和宣传。双方就如何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管理、防范药物滥用等问题达成了高度共识。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务科主任柳小波表示,自收到检察建议以来,该中心积极堵塞漏洞、优化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他对硚口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表示高度肯定,并希望双方能够继续加强合作,共同推动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据悉,硚口区检察院在办理毒品案件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多次冒用他人身份开具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酒石酸唑吡坦片(思诺思),并将其作为成瘾性物质滥用。为助推社会综合治理,规范精神药品监管,2024年9月,硚口区检察院向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此次“回头看”行动不仅是对前期检察建议落实成效的全面检验,更是推动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常态化的新起点。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关注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联合行政机关、执法机关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和防范药物滥用工作。同时,鼓励医务人员、患者以及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构建共治共享的药品安全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