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31 14:48:11 来源: 荆州发布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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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荆州市持续实施“千人招硕引博”计划
今年
全市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521人
其中
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进403人
(集中引进388人、校园专项招聘15人)
县(市、区)事业单位计划引进497人
市城区企业(含民办高校)
计划引进469人
长江大学计划引进152人
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引才公告已在荆州市人社局网站、荆州人事考试网等统一发布,市委人才办将统筹做好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市人社局负责人才引进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市城区企业(含民办高校)和长江大学分级组织本地本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本次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主要聚焦专业技术岗位,重点向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在专业设置上与岗位职能相匹配,突出“专业人才做专业事”。根据计划,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落实《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有关待遇。引进人才以1元月租入住人才住房,享受最高补贴30万的真金白银,给予5至10万不等的购房补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按照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入学,配偶愿意在荆州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协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对口协调。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将于2月10日上午9时开始,于2月19日下午17时结束,届时考生可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报名,各县(市、区)报名时间可同步查看发布公告。市城区企业(含民办高校)引进人才在公告发布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积极与招聘企业联系,企业引进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薪酬及福利待遇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同时参照《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的精神享受相关人才待遇。市委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荆州市以超常规举措精准引才、系统育才、科学用才、用心留才,特别是2022年实施“千人招硕引博计划”以来,全市企事业单位共引进人才3590人,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吸引集聚人才能力进一步增强,“荆州成就人才、人才成就荆州”的良好局面正加速形成。下一步,荆州市将全力做好引进人才服务保障工作,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努力营造重视人才、尊重人才、关心人才、成就人才的浓厚氛围。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启动2025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才范围、条件及待遇本次人才引进共388个计划,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境)外QS排名前200名世界大学(2025年版)(附件1)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应招尽招的原则引进,可不受岗位招聘计划和用人单位空编限制,报考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研究同意,按实际情况使用事业编制。(一)相关时间节点: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以下,则应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2.引进对象应于2025年8月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于2025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日。(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荆州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荆州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3)。(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荆州市内(含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有关待遇:此次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到岗满一年后,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工作的通知》享受有关待遇
本文来源:荆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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