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汉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总体安排,为做好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确定原则
按照《武汉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笔试成绩公布后,没有专业测试的职位,按照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该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有专业测试的职位,按照5: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该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二、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武汉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7.所在单位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8.所在单位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原件);
9.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上述有关材料的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和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进行校对,确认与原件一致后加盖公章。
三、资格复审程序
1.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报所在单位和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市级机关设在区的派出单位的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报市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2.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有关要求于11月6日17:00前,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机关。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各职位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遴选机关确定并通知资格复审人员。3.各遴选机关对报考本机关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于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11月7日12:00前,各遴选机关向市委组织部反馈资格复审、专业测试情况和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为3:1。比例低于3:1的,由市委组织部与遴选机关共同商定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附件:武汉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