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朱克梅、车勤玲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朱克梅、车勤玲同志提出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朱克梅同志辞去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车勤玲同志辞去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朱克梅、车勤玲同志的辞职请求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一、任命高红民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高红民,男,1975年12月出生,汉族,湖北监利人,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学位,现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免去刘军的十堰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任命程孝荣为十堰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免去张剑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