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商务厅获悉
我省调整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取消多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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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此次我省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升级优化,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取消车辆登记地限制
将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的乘用车为湖北号牌、新购乘用车在省内注册登记,调整优化为旧车不限制号牌地、新车不限制登记地。也就是说,你名下的旧车不管是不是“鄂”开头的,都可以换一辆任一地方牌照的新车。
需要提醒的是,转让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在湖北省内开具。
二、取消新购车辆使用性质限制
取消对新购乘用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限制。这意味着,如果你置换购买的新车用来营运,也可以享受补贴。
三、可多次享受补贴
将“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调整为“转让一辆旧乘用车并购买一辆新乘用车可享受一次补贴”,也就是说,如果你名下有两辆及以上的旧车,计划更换相同数量的新车,可享受对应次数的多次补贴。特别提醒的是,置换旧车和购买新车的数量必须相同。
四、政策调整溯及以往
据介绍,此次政策调整溯及以往,对2024年5月16日政策实施以来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均按照调整优化后的补贴政策执行。
五、加快补贴审核兑付进度
此外,我省正加快补贴审核兑付进度,要求各市州每周至少完成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各一批次发放,让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尽早享受“真金白银”的优惠。
补贴按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先后次序审核发放,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个人消费者购买的同一辆新车不能重复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仅限享受其中一项补贴。消费者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咨询热线400-140-2188,全省各市州咨询电话已在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上公布。
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可通过“懂车帝”APP进入“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填报补贴申请信息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各市州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
截至10月23日,我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3.39万份,带动新车消费约42.7亿元,已向消费者兑付补贴金额3.677亿元;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9.09万份,带动新车消费约174.5亿元,已向消费者兑付补贴金额3.554亿元。
提高电动自行车补贴标准
即日起,消费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单个消费者消费1500元(含)以上,每辆车补贴500元;其中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每辆车补贴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