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
一起酒后高空抛物及放火案
2022年10月18日晚10时许
被告人袁某喜饮酒后
到广州越秀区某大院某栋七楼楼顶
其明知该大院四楼平台
是住户频繁进出的公共场所
不顾他人劝阻
多次从七楼楼顶向四楼平台
抛掷砖头、玻璃瓶等物
群众见状报警
公安人员接警后马上赶到现场予以制止
当晚11时许
被告人袁某喜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
从七楼楼顶逃至某大院某栋一房内
用打火机点燃了房间内床铺
引起火灾
被困在火灾现场的两名住客
从防盗窗逃生出来
一名住客被消防员救出
火灾造成财物损失2000多元
裁判结果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袁某喜饮酒后放火
危害公共安全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其行为构成放火罪
从建筑物高空向下抛掷物品
情节严重
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被告人袁某喜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以放火罪、高空抛物罪
数罪并罚
判处袁某喜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并处罚金及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高空抛物行为危险性极大
如因高空抛物损害他人健康或毁坏财物
应承担民事责任
情节严重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被告人袁某喜从建筑物高空
向下抛掷砖头、酒瓶等危险物品
在被公安机关制止后
为了逃避抓捕放火点燃房间内易燃物
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利益
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消防提示
不管是何理由
都千万不要有过激行为
以免害人害己
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关于放火罪
一起来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