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纪委监委通报8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4月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月27日,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其中8起典型案例。
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副总队长尤连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尤连进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帮助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黑恶分子熊某某逃避刑事处罚,多次非法收受某涉黑组织主要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阎某等人财物共计209.29万元。2024年7月,尤连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武汉市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原二级调研员尹卫华违规插手幼儿园开办、学校工程项目并非法收受财物等问题。尹卫华在担任洪山区教育局局长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办公室二级调研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违规为他人在开办幼儿园、承揽学校工程、结算工程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35.99万元。尹卫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尹卫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崇阳县教育局后勤办原主任王界华违规为他人在学生营养餐配送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等问题。王界华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在该县中小学学生营养餐及大宗食品配送、校服征订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5.13万元;多次违规向学生营养餐配送商等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获取利息29.1万元;违规从事中小学食堂白油燃料生意,获利9.2万元。2024年6月,王界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大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新华违规帮助他人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非法收受财物等问题。在大悟县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中,李新华明知相关人员虚构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签字批准社会人员挂靠企业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8万元,给国家造成损失。李新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李新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巴东县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田奇违规插手特许经营工程项目并非法收受钱款等问题。田奇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在承揽乡镇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工程监理等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146万元。田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田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仙桃市排湖旅游度假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管黎明违规插手乡村工程项目并非法收受财物等问题。管黎明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在承揽农村道路景观工程、协调征地纠纷、结算工程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72.88万元。管黎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管黎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丹江口市均县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尚定玮违规插手乡村工程项目并非法收受财物等问题。尚定玮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在承揽均县镇“古均州民俗一条街”、高标准农田建设、集镇绿化等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7万元。尚定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尚定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上湖村原党支部书记熊三球挪用民生投资专款等问题。熊三球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改变民生投资专款用途,挪用上级拨付的民生资金共计40.95万元,其中20.95万元被用于村级各项开支,20万元被其个人长期挪用;擅自决定将上湖村委会收到的群众捐助款25万元不入账,用于结算村委会违规开支等。2024年7月,熊三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省纪委监委指出,上述8起典型案例中,有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使其逃避刑事处罚;有的将“黑手”伸向学生营养餐、职工养老金,利用教育、社保资源谋取私利;有的违规插手干预各项民生工程,利用职权中饱私囊;有的肆意挪用民生专项资金,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群众反映强烈, 必须重拳纠治、坚决查处。
省纪委监委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宗旨意识,站稳人民立场,持续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的重要举措,查处一批有影响、有分量的案件,办成一批涉及面广、群众感知强的重点实事,推动形成一批关键性、管长远的重要制度,以集中整治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