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太好了!个体户终于可以直接变更经营者啦,再也不用像以前要先注销再新办,现在赶上了好政策,直接就能变更了,原来市场主体的店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资格都可以继续使用,真是太棒啦!”荆门市民罗先生激动地说。
11月18日,荆门市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先行先试,了解到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罗先生想要转接饭店经营权的需求,主动提议申请人按照新《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进行经营者的变更登记,全程协助申请人完善变更登记材料,为其办理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业务,并当场颁发新营业执照。这是自《条例》施行以来,荆门市颁发的首张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结束了个体工商户原经营者需注销后再由新经营者重新办理注册登记的历史,将国务院《条例》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在《条例》出台前,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只能先注销、再新办,过去的经营信息只能全部“清零”。而且如因新的经营者想要继承原先执照上的名称字号,还需额外申请名称字号转让流程,所需资料繁琐流程较为复杂,但在《条例》出台后,改为“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此项措施极大方便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方面的延续,还大大简化了办理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保留多年经营的店名和口碑等无形资产。
下一步,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市局大楼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条例》宣传片,向全市个体工商户发放《条例》宣传海报10万份,扩大《条例》的社会知晓度,精准推进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荆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